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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转帖]书 窗 梦 笔
林蛋大
帅哥哟,离线,有人找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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印刷术的发明

    印刷术的发明,使书报能够大量印制与流通,对于人类文明的贡献大矣哉。法国著名史家费夫贺(Lucien Febvre)与马丁(Henri-Jean Martin)合写的名著《印书的诞生》(L'apparition du livre)一书中,很明确地说:“中国人用活字印书,比古腾堡早了将近五百年,完全是事实。”中国首先发明印刷术其来有自,并不是偶然的。想要印刷,先要有纸;中国最早发明造纸术,很多人说东汉蔡伦于汉和帝永元十七年(公元105年)发明造纸术;不过,蔡伦只是上书言造纸事,乃陈述既成的事实,纸之发明显然还在蔡伦之前的中国人。

    有纸作为书写工具之后,始有抄本。敦煌石窟所出土的一万五千余抄本,即属5—10世纪的纸面手卷。然纸卷过长,有所不便,于是将纸卷折合成册,最初折合之书页,仍连在一起,展览时如折扇开屏,复可迅速翻阅,故有“旋风装”之称;然此装易裂,于是将书页对折,黏合折缝处,纸页外缘不复相连,每六至八帖,合成一册,并以薄木片制作封面与封底,存放于锦盒之中,展览时则如蝴蝶振翅,故有“蝴蝶装”之称。无论“旋风装”还是“蝴蝶装”,都是手抄本。

    印刷术的发明是为了能够复制手抄本之需,复制方法最初借用拓碑技术,将纸张覆盖于碑文之上,敲打压揉之后,使纸面濡湿,而后陷入碑文刻痕,最后才上墨。当将纸面撕离碑文时,染黑之纸面,即浮现白色文字。若复制成书页文字,则必须先有浮刻阳文的雕刻印章之术,由工匠雕刻木版,而后才有雕版印刷。

    雕版印刷也始于中国,史载由于冯道的上奏,五代的后唐于长兴三年(公元932年),开雕印刷儒家经典,翌年完成。此后木版之外,尚有铜版。活字版至北宋毕尝试成功,以胶泥刻字,用火烤,使活字硬化,然后置字于铁板之上,用铁框固定,加热冷却后,活字即附着于版面。若需取换活字,只须将铁板加热即可。所以活字印刷不是印刷术的开始,而是印刷术的一个大跃进。今日哪里还有“谁发明印刷术的问题”呢?

    到元代,安徽旌德人王祯用木活字印成《大德县志》(大德就是我的祖籍旌德),约六万字,不到一个月就印完了一百部。他另发明了“韵字轮盘”和“杂字轮盘”,便于检字排版,使活字印刷术更上层楼。《红楼梦》著名的“程甲本”与“程乙本”就是皖人程伟元用木活字排印而成。再进一步,就是用金属如铅或铜作活字,或直接铸字于铜。明朝中叶,苏、浙、闽三地已有铜版活字印刷,同时也已有铅活字与锡活字印刷。乾隆时代印制的《古今图书集成》即由铜质活字印成。而自“明以来,活字版盛行,明孝宗弘治年间,锡山华氏蓝雪堂、会通馆印书尤多”。至19世纪道光年间,安徽泾县人翟金生按毕泥活字之法,成功制成十万余活字,大大地方便了检字与排印。

    印刷术在中国的发明与进展有一定的过程以及配套措施,古代虽无专利权保护所发明的技术,但来龙去脉一清二楚,没有什么可以争论的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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狼外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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……而第一批简字中有许多久已为书写者所习用,如体(体)、台(台)、为(为)等,……


如体(体)、台(台)、为(为)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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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3-27 15:25:00
林蛋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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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痴

说痴

汪荣祖

    老年人都怕痴呆,但毛病出在呆,呆起来六亲不认,与植物人何异?痴却不一定呆,而是“外呆中慧”,外表上看起来呆里呆气,有点疯癫,其实内在聪慧得很。在15世纪后半叶明朝的宪宗、孝宗年间,南京有个叫史忠的人,字端本,一字廷直,一生言行似乎为“痴”下了一个生动的定义。

    史忠到十七岁才会讲话,性情全不受世俗的拘束,喜欢身披白色布袍,头戴方形斗笠,鬓发旁边还插朵鲜花,然后骑在牛背上鼓掌吟唱,招摇过市,旁若无人。他喜欢一边画画,一边喝酒,酒醉之际,画兴愈高,甚至发狂大叫以自快。这样的人岂不是有点神经病吗?但神经与天才之间的界线,本来其薄如纸,大天才也自有其痴气。19世纪的英国文豪王尔德(OscarWilde)赴纽约演讲,进海关时海关人员问他有什么要报关的,他回话说:“除了我的天才之外,没有什么要报的。”神经兮兮的史忠就有写诗作画的天才,他的诗自写胸次,不讲究声律,但是他的画空灵高妙,好像是略不假思索的乘兴之作,有“云行水涌”的趣味,无法学而致之。他的自负不羁、目中无人在题画诗中也一览无遗:

    名画法书无识者,良金美玉恍精神;

    世间纵有空青卖,百斛难医眼内尘。

    他的老婆姓朱,人称朱姐,比他小三岁,夫妻俩只有一个宝贝女儿,准女婿贫穷不能娶;他便与女婿约好,晚上要到婿家吃饭,吩咐略备一只鸡、一斗酒即可,然后骗妻女出去,走桥看灯,最后把女儿送到婿家完婚,取笑而归,后来他以平生的书画作为女儿的嫁妆。如此嫁女,不禁想到章太炎流亡日本时将大女儿与准女婿带到馆子小吃,就算成了婚。史痴与章痴,真是无独有偶,一对痴人,太炎本来就有“章疯子”的称号。试看今日寰宇之中,雅不愿打肿脸充胖子、不屑讲排场的洒脱痴人,似乎已经难得一见了。

    史痴的家境原来尚称富裕,但因不问生产,又乐善好施,到头来不免困乏,但当小舅子的寡妇带着四男二女从徐州来投奔他,他欣然接纳收养。他为了补贴生活费用,毫不介意将钟爱的书画器物卖掉,以供突然增加的日常开销之需。这种痴人现在打灯笼也难找了。我们实在很想知道史痴长得什么样子,可惜没有照片可看。当时住在南京的武昌人吴伟,号小仙,曾替痴翁画过一幅肖像,但肖像早已不知哪里去了,所幸有一个叫沈石田的人留下一则像赞:“眼角低垂,鼻孔仰露,旁若无人,高歌阔步,玩世滑稽,风颠月痴,洒墨淋漓,水走山飞,狂耶怪耶!”虽不得其像,多少窥得其神情一二。

    明孝宗弘治九年(1496年)十月十三日是痴翁六十岁的生日,他头发虽已花白,但精神仍然甚好,整天高卧痴楼,蒸香煮茗,四望但见苍翠的远山,但闻悦耳的鸟声,静观自得,外面繁杂的俗事全不挂在心上,有如颜回,虽在穷巷而不改其乐。平常仅与诗人文士来往,以诗酒为谈笑,以风月为戏谑。如此快活之人,活到八十几岁,身体仍然健康,饮酒走路与年轻人没有两样。相传他预知死期,在某年某月某日,他笑呼:“痴翁去也!”就这样地无疾而终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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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3-28 23:37:00
林蛋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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忘掉与忘不掉

忘掉与忘不掉

汪荣祖 

    美国文豪爱默生(RalphW.Emerson)晚年颇患失忆之苦,他忘掉了“锄头”这个词儿,只能说“那个挖土用的东西”,大家还可以猜得到。但当他忘了“雨伞”怎么说,只能说“那个被陌生人拿走的玩意儿”,就有点令人丈二金刚摸不到头脑了。最窘的是,当他参加诗人朗费罗(HenryW.Longfellow)的葬礼时,硬是想不起诗人的名字,只能说“那个美丽的灵魂”。所以,对爱默生而言,遗忘绝不是一种记忆,而是无可奈何而恼人的失忆。

    遗忘是想要记住而记不住,然而也有人想要忘记而忘不掉。英国最伟大的业余史学家麦考雷(ThomasMacaulay)天生异禀,具有惊人的记忆力。有一次客人来访,见到他来回踱方步,口里念念有词,客人等得不耐烦,问道你在背诵些什么枯燥的东西?麦考雷回答说,你难道不知道我正在尽我全力想要忘掉所记的东西!德国大哲学家康德(ImmanuelKant)也曾在记事本上写道:“记住,从现在开始Lampe这个姓名,必须要彻底遗忘。”康德必须在记事本上时时提醒自己忘掉一个姓名,足见遗忘维艰,是否真能忘掉,恐亦未必。

    无论是忘掉还是忘不掉似乎都是难以掌控的生理现象,特别是过目不忘的记忆力,那是天生的;老年痴呆,则是生理上的病症,就是忘却了过去所发生的。以一般常人而言,为什么有的记忆犹新,有的会忘光光,就不完全是生理因素了。常人遭遇到惨痛的经验,例如失恋、被强奸或被陷害,往往刻骨铭心,难以遗忘。想要慢慢忘掉惨痛的经验,除了需要时间来淡化之外,须靠多方面人为的努力,如加害者真诚的道歉,或得到应有的惩罚,或真心悔过,或充分地补偿受害的一方,然后受害者才能以宽恕的道德力量,来疗伤止痛,渐渐忘掉惨痛的经验。

    纳粹德国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期,闯了滔天大祸,包括惨绝人寰地屠杀了六百万犹太人,然而战后德国总理彻底道歉,不惜下跪悔过,主动赔偿,抚平了欧洲的伤痛,使旧仇变成新友。日本在二战期间同样闯了滔天大祸,包括惨绝人寰的南京大屠杀,蹂躏中国大陆精华地区八年之久,既无赔偿,更不心甘情愿地正式道歉,只肯说“遗憾”或“深切反省”的空话,还要否认南京大屠杀,修改教科书美化侵略,参拜包括战犯在内的靖国神社,好像不仅不努力抚平伤痛,反而在伤口撒盐,又如何能使受害者忘掉过去的惨痛经验呢?

    最妙的是,有不少人(包括患有历史失忆症的年轻一代中国人)不去责怪加害者之不肯悔过,反而去责怪被害者之不肯遗忘,使我想起近代著名笑匠约翰•德鲁(JohnDrew),八字胡是他的招牌,有一次他将八字胡剃掉后,容貌大变,见到英国大散文家比尔博姆(MaxBeerbohm)却认不出来,比尔邦反而认出改了容貌的笑匠,幽默地笑称:“你认不出我,因为你剃了你的八字胡!”日本人以为已经洗心革面,不认得他们的被害人了;但是被害人却仍然认得出“剃掉八字胡”的军国主义者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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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3-28 23:39: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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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说声抱歉太沉重

    当年我初到美国,觉得美国人很有礼貌,到处听人说:“原谅我”(Excuse me);其实,说这句话的人,不一定因为做错事感到歉意。不慎踩人一脚,当然会立即说“原谅我”;被人不小心踩了一脚,你也会本能地说出“原谅我”,则有一点抗议的意思了。挤在人群里说一声“原谅我”,意在要人让路;与人争论前,先说一声“原谅我”,则有点先礼后兵的味道了。美国人挂在嘴边的“原谅我”有点像我们的口头禅:“不好意思!”

    “对不起”(sorry)通常是针对做了错事而发,相传18世纪有一个死囚,在上断头台时把头放错了方向,他为此错误说“对不起”,因为这是他第一次上断头台,所以搞错了方向!真对不起,他已没有下次不犯错的机会了。不过,英文里的“对不起”并不一定是做了错事或对不起别人,当知道别人有不幸的遭遇,你也会感到“对不起”,那是同情与遗憾多于歉意了。

    货真价实的“道歉”(apology)就非同小可了,不仅不会挂在嘴边,而且往往在各种压力下,不论是良心道义还是政治法律的压力下,才会“道歉”。伏尔泰(Voltaire)在18世纪,因讽刺当时的法国执政者奥连氏(Phillippe d'Orléans)被关在巴士底监狱将近一年。执政者在释放他时,感受到这位大哲学家言词犀利的压力,刻意向他“道歉”,伏尔泰的回话是:“感谢你慷慨地免费供食,但请你不要再免费提供住宿。”仍不失犀利与幽默,不过并没有像李敖那样发表“天下没有白坐的黑牢”来“投桃报李”。英国前首相希斯(Edward Heath)还是年轻国会议员时,被著名报人比弗布鲁克(William Beaverbrook)在报纸的社论里羞辱,不久两人不期在洗手间相遇,报人顿感不好意思,即刻表示“道歉”,希斯也即刻回答说:“下次请你在洗手间羞辱我,而在报纸上向我道歉!”也不失犀利与幽默。

    人与人之间的“道歉”固然需要压力,国与国之间更是如此。第二次世界大战后,德国彻底悔过,真诚道歉,并非无故,端因德国败亡后,联军全面清除纳粹势力,新政府亦因而没有旧日的包袱,全心全意地洗心革面。反观日本投降时,美苏冷战之态势已成,老美不仅不彻底清除右派势力,反而扶而助之,以为己用,所谓民主与改革皆半途而废。日本至今不肯正式“道歉”,说一声“道歉”如此沉重,压力不足之故也。

    战后美国富强甲天下,要放下身段向别国“道歉”更不容易。艾森豪威尔总统时代,美国U-2侦察机在苏联领空失踪,白宫相信CIA的情报,以为在高空爆炸,所以坚不“道歉”,最后在飞行员被俘曝光的压力下,只好郑重“道歉”。2000年,中美军机在南海擦撞,刚上台不久的小布什把调子放得很高,迫使***要求“道歉”才谈释放滞留在海南岛的人机,造成僵局,幸赖中英文之间表示歉意用语的灵活性解了套。在英文里用“对不起”(sorry),避免了挂不住颜面的“道歉”,而在中文里尽管可以将“对不起”译作“道歉”(apology)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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有朋自牛津来

    有朋自牛津来

    1976年是我在弗吉尼亚州立大学教书的第五年,那年秋天来了一位来自英国牛津大学的访问教授,他叫迈克尔•赫斯特(Michael Hurst)。此后好几年,他几乎每年都来一学期,然而他一学期的薪水比我们一年的还高。美国教授们的薪俸原无定数,而是因人而异,端视你值多少钱。我们有一位从剑桥大学挖来的统计系教授,他在第二次世界大战时,因破解德国密码而闻名,他的年薪全校第一,比校长还高。

    迈克尔也是欧洲名校名师来美国“淘金”之一人,他一人前来“跑单帮”,家小都留在牛津,孤家寡人住在公寓里,有时不免寂寞,于是我成为他一起吃午餐、喝咖啡、逛书店时聊天的对象。熟了之后,我也请他到家里用餐闲聊,成为好朋友;孩子们有时候也跟他谈笑,背后称他为“老鹰(英)”。

    美国的国力早已超过英国,但一般美国人在文化上仍觉得比英国人矮一截。有一次,我与迈克尔正在麦当劳用餐,忽然走进来一个奇胖无比的汉子,迈克尔笑着连呼:“Amazing!”一位金发女侍刚好走过,对着迈克尔讨好地说:“你有极为好听的英国口音!”面带景慕之色,但我们的迈克尔全不领情,本能地回她:“我没有口音,我说我自己的语言。”(I don't have accent,I speak my own language.)”换言之,你们说我们的英语,是你们有口音,而不是我有,他在语言上的傲慢,尽在不言中。

    说到傲慢,哈佛大学前经济学教授加尔布雷思(John Kenneth Galbraith)曾任肯尼迪(John Kennedy)总统的驻印度大使;有一次在白宫早餐时,肯尼迪总统提到当天的《纽约时报》对这位学者大使颇多讥评,问他感想如何?回答说:“没怎么样,只是我不理解为什么他们说我傲慢。”肯尼迪认为:“为什么不傲慢?人人都会傲慢。”也许如此,但傲慢似乎也有雅俗之别,拳王阿里乘飞机时,空中小姐要他把安全带系好,拳王说:“超人用不着系安全带。”小姐回他:“超人根本用不着乘飞机!”阿里只好乖乖地将安全带系好。这种傲慢不仅自讨没趣,而且有点俗气。迈克尔到底是读书人,他的傲慢尚不失于雅。

    我与迈克尔研究的领域不同,但都爱买书。他很喜欢在我的地下室图书馆浏览,称赞我藏有许多好书;他说他闭着眼闻书香,就可以判断是哪家出版;我取出一些厚重的西文书让他试试,居然屡试不爽。我开玩笑说:“我还有更好的书,要不要试试?”他睁大眼睛好奇地问:“什么书?”我拿出一函线装书,康熙初年版《渔洋精华录》,打开后香气扑鼻,他不仅说不上由哪家刻印,甚至从来未见过如此善本,不免咄咄称奇。他很欣赏线装旧籍,特别是函装分册的安排,每一卷有如洋书中的章节,可分可合,比厚重的洋书既轻便而又易于阅读。我也很欣赏迈克尔,他能够见中华精刻而思贤。

    迈克尔为名史家泰勒(A.J.P.Taylor)的及门弟子,像他的老师一样,所写英文精简可读,当他听到我说,中文讲求声调,他说极是、极是!接着说:“英文写得好,读起来会像听音乐一样的感觉!”他没有博士学位,他说牛津的博、硕士不如大学头等毕业(First Class)值钱,博、硕士头衔多半授予殖民地的精英分子,不虚他们游学之劳。今日我们学美国,讲究博士学位,其流弊成为形式。学院里百分百博士,并不等于百分百人才。

[此贴子已经被作者于2008-3-29 0:05:58编辑过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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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自杀

    媒体最近不断报道凄惨的自杀新闻,这些自杀大都是因贫困而死,活不了,并不是不想活,至于那些跟着父母去死的无辜孩子,更不会想死;如果是这样,那不是真正的自杀,而是他杀,社会的漠视以及不公不义,杀了他们。至于因忧郁症而厌世自杀,也不是真正的自杀,而是因病而死。相反地,有些他杀与自杀无异,像谭嗣同被慈禧太后在菜市口斩首,事实上他可以逃走而不走,情愿留下受死,为了“去留肝胆两昆仑”的理想。

    在古时候,君要臣死,臣不得不死;皇帝赐死,虽说是自尽,其实是一种带有所谓恩典的死刑,自尽前还得谢恩,根本是他杀。皇帝赐臣子死在传统中国例子很多,在西方也有。古罗马参议员派特斯(Cecira Paetus)因参与谋反,被皇帝赐死,然临死犹豫不决,他的妻子阿丽雅(Arria)看不过去,拿起斧头自砍,然后将斧头交还给丈夫说:“一点都不痛!”(Paete,non dolet.)女比男强,使我们想起明末清初的柳如是,柳女嫁给文坛巨子钱牧斋之后,适逢国变,许许多多的士大夫不愿做满清的顺民,纷纷自尽殉国。柳也要与钱一起投河,牧斋嫌水冷,跳不下去,柳虽不觉水冷跳了下去,仍被救起,在没有“必死”的压力下,自己还是杀不了自己。

    自杀无论是殉道、殉国、殉情,都需要高度的自我意志。古希腊立法委员查忍达斯(Charondas)立法禁止公民在公共场合携带武器,有一天他忘了自己订立的法律,公然带剑入场,当有人提醒他违反了他自己订立的法律时,他居然拔剑自裁,可谓殉其道。崇祯皇帝吊死煤山,长发掩面,因无脸见其先君于地下。罗马昏君尼禄(Nero)自认为是杰出的演员、诗人、歌唱家;于亡国之际,在群臣劝说下才泪流满面地自尽,还要求大家不忘记他是一个伟大的艺术家。相比之下,同样是殉国,崇祯皇帝显得较为坚决而有格调。为了不能完成任务以自杀来尽职,所谓杀身成仁,并不限于军人,有个名叫法泰(Vatel)的法国厨子,因买不到足够的海鲜,无从完成路易十四皇家宴会的任务,居然伏剑而死。

    说到殉情之烈,莫过于19世纪法国将军乔治•布朗热(Georges Boulanger)。将军之妻,死于肺癌,伤心欲绝之余,他在妻子的墓碑上写道:“玛格丽塔,九泉稍候!”(Marguerite,see you soons.)将军于两个半月后回到墓地,举枪自尽。后人以其妻之名,在墓碑上写道:“乔治,我怎能两个半月没有你?”好事者固然是踵事增华,但两个半月之后,殉情之志,未尝稍移,绝非空谈山盟海誓者可比,也为“殉妻”提供了范例。在传统中国,妻为夫殉,屡见不鲜,但不是殉情而是“殉节”。

    除了殉情、殉国、殉道之外,最令人惊异的是,居然有人为了证实自己的预言而自杀。卡尔达诺(Girolamo Cardano)是16世纪意大利的数学家兼天文学家,他因喜欢赌博而想出“概率”(theory of chance)。他也嗜好星象,对自己的预测极具信心,最后他预言自己会在哪一天的哪一个小时死亡。当那一天到来时,他仍然健康如昔,丝毫没有行将就木的迹象,于是他就自行了断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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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C关系

3C关系

    《中国时报》在华府有一《联合报》所没有的“秘密武器”,就是熟悉美国政坛,中英文俱佳的傅建中。我与他在华府有同席之雅,听到他一口宏亮清晰的美语,印象深刻。

    在台湾欲知中美关系的新发展,傅建中的《华府望》应该是必看的。最近他“望”到中美之间原来“坦率(candid)、建设性(constructive)、合作(cooperative)”的3C关系开始变调了,变成一种新的3C关系:“复杂”(complex)、“纠缠”(complicated)、“全面”(comprehensive)。足见傅兄观察之细微,然而变调初弹,白宫在宣布胡锦涛9月7日访美时,又弹老调要“营造”(build)老3C关系。不过,这并不表示老3C没有变调,诚如傅兄于后续的一篇文章中所指出的,所谓要“营造”,正见老3C有了问题,“不得不重建”,并论证老3C之不可能恢复旧观,因无法摆脱新3C的纠缠。

    中美关系一开始就困难重重,“正常化”就花了七年之久,卡特总统(Jimmy Carter)好不容易与北京建交,若非中越战争大陆需要美国的道义支持,《与台湾关系法》足以使建交流产。美国著名的中国通哈定(Harry Harding)曾以“脆弱的关系”(the fragile relationship)来形容中美关系,任何脆弱的东西都是容易破碎的,然而脆弱的中美关系虽历经风波与危机,却并未破裂,甚至呈现不能破裂的趋势。老3C所揭示的坦率、建设、合作,多少可见维系双方关系于不绝的用心。傅兄未及道出的是,今日所谓变调,并未变得面目全非,新旧两C亦非两个完全不同的调子,而是坦率、建设、合作的关系变得更加全面、复杂与难缠罢了。

    当年中美二十年不相往来而杯酒言欢,为的是共同的对手苏联,所以很简单,最主要的是政治与战略上的考量。一旦政略因素消失,如苏联解体,两国关系就会出问题;一旦新的政略因素出现,如打击恐怖主义,关系又会恢复平稳。但是近十来年的发展,在不知不觉间,使爱恨交织、时好时坏的中美关系起了质变,变成愈来愈相互依赖的复杂关系,纠缠得愈来愈深而又全面,以至于几乎不可能翻脸。

    之所以如此,最主要的是全球化使中美经贸关系形成一种紧密而复杂的网络关系,触及两国社会里的生活面;固然贸易磨擦或许更甚于前,但相互利益纠缠之深,使任何一方都不愿意终止正常关系。从经贸获致的丰厚利润早已经在两国产生利益集团,利益集团绝不会容许破坏获益的经贸关系,特别在民主的美国,利益集团对其国内政策已产生了影响。为了可图的庞大利益,双方有维护和平的最大意愿,雅不欲摩擦到决裂。美国作为世界的超强,需要中国在各方面的合作;而中国为了完成百年难遇的经济建设,更衷心需要一个和平稳定的地区与国际环境。中美在经贸基础上所建立的高度一致而和谐的和平战略,使所谓“遏阻中国”、“中国威胁”、“军事对抗”,都不免流于不切实际的空谈。

    其实,全球化的经济关系也早已使两岸关系复杂化了,纠缠之甚不仅全面,而且不可能用简单的对抗来解决任何问题。傅建中的新3C关系又何尝不是两岸关系的写照?而在我们的电视上,看不到3C,只看到4F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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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学与宗教

科学与宗教

    近代以来,科学突飞猛进,宗教式微。“科学万能”好像取代了“上帝万能”,但事实上科学虽更加发达,宗教却并未被取代。不仅未被取代,而且相互需要。大科学家爱因斯坦向宗教唱和说:“科学无宗教如跛子,宗教无科学如瞎子。”宗教亦引科学以自重,号称“基督科学”(Christian science)。话虽如此,科学与宗教之间的关系真能水乳交融,却也未必。

    达尔文的演化论就触发了科学与宗教之间剧烈的冲突,在美国甚至对簿公堂。最令人瞩目的是:在1860年的6月里,牛津有一场座无虚席而惊心动魄的辩论,牛津主教威尔伯福斯(Samuel Wilberforce)站在教会的立场,猛烈抨击达尔文之余,责问替达尔文辩论的赫胥黎(Thomas Huxley):若有人愿意上追猿猴认做祖父,他是否也愿意同样地去找什么东西,作为他的祖母?引起轰堂喝彩。主教的傲慢无礼使赫胥黎忍不住反唇相讥:人没有理由以猿猴为祖感到羞耻,使我感到羞耻的是,有人对不甚解的科学问题大放厥词。至此,科学与宗教的关系已非井水、河水,而是水火不容了。

    科学有两把火,一把火造福,一把火肇祸。科学造福者多矣;衣有“尼龙”,食有“维生素”,住有“空调”,行有“轿车”,抄书有“全录”。可是科学肇祸也不轻:车祸坠机、酸雨毒水、破坏生态环境、核武威胁,等等!当然祸福相较,没有人会因噎废食。但从大处着眼,祸福的比例,不能不正视。科学到今天已经可以毁灭地球上所有的生灵,却仍制造不出一个生命。谁知道哪一天,科学会造出一种怪物妖魔,把全世界的人弄得欲生不能,求死不得。到时候只见弥天大祸,没有一点幸福。科学自将成为妖怪的同义词。我们的老祖宗就是胆小,老早就把科学视为淫器,处处设限,使它像三寸金莲一般,发达不起来。

    宗教也有两把火,一把火点燃道德,一把火点燃迷信。宗教是信仰,或是一种智能,却不是知识,不“迷”焉能“信”?何况“迷信是人人都具有的一个阴暗面”(All people have their blindside─their superstition),此乃19世纪英国散文家兰姆(Charles Lamb)之言,宗教不过助长其焰而已。80年代的美国,医药之精,寰宇无敌,然在其联邦中的印第安纳州有许多人因信教而拒绝求医之事,甚至情愿提早“蒙主宠召”。至于数百教徒遵琼斯教主之命,集体自杀,更是骇人听闻,宗教迷信之害,岂不烈哉!

    在另一方面,宗教莫不劝人为善,自有其较高的道德层次。所以许多有心人只想要宗教的道德面,甚至想以道德来代替宗教。美国已故女作家赛珍珠就说过:“如果宗教已亡,最好尽早知之,以便及时发现另一道德力量的源头。”蔡元培拟以美学来代替宗教,章太炎倡导建立无神的宗教,更是只要道德,不要宗教了。可是道德仅是宗教之皮上之毛,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?没有“皮”的道德,像孔老二的仁义,早已被清算过好几次了。

    最理想的是,把科学和宗教融合在神棒之下,只放出两把好火,一把烧出幸福,一把点燃道德。但是只怕太美的理想,终究不过是镜中之月、锦上之花,好看而捞不着、采不到,更怕的是魔棍代替了神棒,放出另两把坏火,那真的要命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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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3-29 21:55:00
林蛋大
帅哥哟,离线,有人找我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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诺贝尔遗憾

诺贝尔遗憾

    每年金秋十月是公布诺贝尔奖的时间,台湾虽不见金秋,但诺贝尔奖的公布,媒体报道之显著,较欧美各国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对于台湾、香港和中国大陆的华人而言,更是高不可攀的荣誉。至今只有海外华人以外国籍得奖,尚无像日本或印度土生土长的本国得奖人。

    得奖总要经过评审,诺贝尔奖评审之严谨固不容置疑,但遗憾仍然不可能避免,以文学奖而言,俄国文豪托尔斯泰与奖失之交臂,足以令人扼腕;而美国作家赛珍珠因写有关中国的小说而得奖,则令人有此奖不得也罢之叹。

    在华裔之中,得诺贝尔物理奖者一共有五位;擦肩而过未能得奖者,我知道的就有两位,其中励名强是我的好朋友,与今年之奖有关。2005年的诺贝尔物理奖由两位美国人R.J.Glauber与J.L.Hall以及德国人T.W.Haench分享。他们的贡献一是量子光学,另一是高精密原子光谱学,导致在激光、全球定位、光学钟等方面有重大的改善。

    量子光学(quantum optics)源自1956年Brown-Twiss之实验,但此一实验在当时并未被接受,至1959年另一组人用不同方法证实了1956年的实验,因而在物理学界造成如何看待Brown-Twiss实验的危机。此次得奖的Glauber解决了此一危机,发展了量子光学,四十年后之今日终于得到诺贝尔物理奖,但量子光学最原创的Brown与Twiss就没赶上迟来的荣誉,Brown与Twiss先后于2002年与2005年的5月过世。

    至于第二部分“高精密原子光谱学”(high precision atomic spectroscopy),来自“分离光束原子饱和吸收”以及“相干光束原子吸收”。Hall即在“饱和吸收”上的成就,得以分享此次物理奖。

    励名强告诉我说,他在1975年就写过一篇有关相干光束原子吸收的论文,但此论文最初未被《物理学报》(Phys.Rev.)接受,两年后1977年才在Nuovo Cimento学报上发表。论文中探讨了一个很重要的新量子现象。由于原子的杂乱分布和运动,从经典和通常的眼光来看这个现象是不可能的。如果这一论文在实验上能得到证实,则将是物理学上的新突破。励很想能在实验上得到证实,就向哈佛大学Bloembergen教授请教。Bloembergen说这一实验是可以做的,他的博士生Salour对此会有兴趣。因此励就同Salour合作起来。可是Salour把这一新量子现象告诉了他的朋友和同事,其中之一就是此次得奖的Haench。有一次Salour要励与正在哈佛访问的Cohen-Tannoudji一谈,然而此公竟然藐视之,唯Salour告诉励,他会按原定计划进行实验。但Salour却完全不顾与励合作的承诺,竟与Cohen-Tannoudji于1977年将此一实验在《物理学报通讯》(Phys.Rev.Let.)上发表,而Cohen-Tannoudji并未作出正确的理论分析,令励大为错愕。励请他的老师杨振宁相助,经杨之介绍,励文在《物理学报》上发表。励与他任教的物理系数度写信给哈佛的Bloembergen教授,说明此一事件,Bloembergen承认此一实验之首创不能归功于哈佛,但励写信给Cohen-Tannoudji,却不见回复。Cohen-Tannoudji在理论分析上有不少错误,励名强在1980年的《物理学报》又发表一文驳之。然而Cohen-Tannoudji竟于1997年得到诺贝尔物理奖。

    Haench的奖是来自相干光束的原子吸收,这是励名强所发现的新量子现象。励曾于1979年与此次得奖的Hall博士见面,并告知此一事件,Hall听后才恍然大悟,为何Haench突然改变他长期的兴趣。励名强并不认为Haench不配得诺贝尔奖,不配的是他因高精密原子光谱学而得奖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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